-
2008-11-30
再见,young+
在华尔街日报看到young+被迅速处决的新闻,只看得到一个标题,文章链接已经被屏蔽掉。既然一个人做错了事被法律制裁,那为什么不允许他人知道审判的过程,不允许他人评说?根据个人经验,在吾国凡被禁言的事物肯定隐匿着问题和答案。
young+肯定是做出了及其错误的事情(假设吾国主流媒体所报道的案件情况属实),按照中国社会的传统伦理道德:杀人偿命,young+应该被处死,草民不会有意见。可是,在中国杀人必须偿命吗?未必。建国后在反sssssssssss右运动中、大sssssssssssss跃sssssssss进、文sssssssssssss革中死于非命的几千万人谁对他们的死亡负过责?这几千万人不是自杀的吧?毛及其所领导政党负过责了吗?有国家赔偿吗?没有吧。 (你还相信这个政党会搞问责制吗?不过是多些顶包的替死鬼和斗争失败的牺牲品而已)但是,庶民对young+这件事有很多议论。可能是天下无道。
按照黑格尔对合法性行为的解释:“利己的目的,就在他的受普遍性制约的实现中建立起在一切方面相互倚赖的制度。 个人的生活和福利以及他的权利的定在,都同众人的生活、福利和权力交织在一起,他们只能建立在这种制度的基础上,同时也只有在这种联系中才是现实的和可靠 的。这种制度首先可以看成外部的国家,即需要理智的国家”,显然今朝是个有严重缺陷的国家,权力者的权利完全超越无权者的自由意志,一部分公民的自由意志与另一部分公民的自由意志并不存在普遍性制约的关系,而是单向度制约的关系,黑格尔所谓合法性行为的前提:公民的行为在普遍性制约的实现中建立在一切方面相互依赖的制度,在吾国并不存在。公民自由意志的单向度制约关系是young+事件的因也是果。
想起一首近乎可怕的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这基本上可以说是另一个版本的《黑色星期天》。在此与彼之间,我们可以运用所有的智慧和爱寻找一条通往幸福的道路,不抛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抛弃他人的生命。young+是个单纯执拗的人,在充满错误的国家里做了一件更为错误的事,这错误不只是young+的,也是你的、我的。
-
2008-11-17
无聊的时候
-
2008-11-13
好人录(1)
今天认识了一个好人——苏联人菲赫金哥尔茨。读他的著作令我减少了无知,而不像别的书,冗长乏味、条理混乱、义正词严地抄袭,在炫耀之余只增加读者对知识的恐惧。在一行行的逻辑及其清晰的公式里,感受到一种细腻温暖的父性的光辉,充满力量的光辉。 -
2008-11-11
shiit这词应该如何拼写
今日受邀听讲座,主讲人是我所尊重的一位老师。鄙人在这xx学院混了十年,能够发自内心尊重的也就三位,另外两位都退休了,这硕果仅存的一位老师,我尊敬他是因为老先生有个习惯:清晨六点睡不着起床后先操弄两个小时的编程再做其他事。老先生人不错,每次向他请教问题都很耐心地回答,如果他不知道也会告诉你通过何种途径解决,还送过我几本书。别的人,还是算了吧,在技术上(鄙人对科学保留一点不可不保留的敬畏不用“学术”这词)是他指导我还是我指导他,这是个问题。我鄙视这些官僚生物并不是说我在技术上已经全面超越了他们,而是他们对这个世界缺乏足够的热情。我可以因为一首歌、一个问题花几天或更长的时间都反复琢磨、沉醉其中,他们就算再活一世也不会有这样的行为,我可以因为对一个问题的无知查阅尽可能多的资料,他们会运用手中的权利否定这个问题的意义;我可以承认自己的无知,但他们掩盖自己的无知。呵呵,这帮狗娘养的东西把持所谓课题审批权,never mind,我转向计算和编程,别想控制鄙人,俺的计算机是自己买的,俺的脑袋是自己长出来的,科研经费——我只要吃碗面条就可以开工了,不需要什么科研经费。呵呵,大人有刀,小人有命,要命就是反革命。试试。shit。
发一通牢骚,小同事说我快爆炸了,我说,我只是这时代的尾气,呵呵,shit。
-
2008-11-11
河流(2)
-
2008-10-27
美
-
2008-10-24
赋格练习
-
2008-10-22
河流(1)


















